1月15日下午,受省档案馆委托,泰州市档案馆组织专家组,对泰兴市2023年度申报“江苏省示范档案室”的3家单位进行复核。
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、现场查阅台账和申报材料、实地查看库房、检测档案信息技术相关模块等形式,认定泰兴市检察院、泰兴市公安局、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家单位通过复核。